台中市政府通知!於5/15起台中市實施「三大措施」,其中11處夜市暫停營業!

今天一大早起床收到台中市政府的line訊息,因國內疫情嚴峻,為防堵疫情擴散,台中盧秀燕市長今日(5/15)宣布,台中市即日起實施「三大措施」:包含11大場所暫停營業、11處夜市暫停營業、及宗教場所暫停團體活動且禁止大型遊覽車進入停放

(此圖擷取台中市政府LINE@)

一、11大場所暫停營業

台中轄內視聽歌唱業、三溫暖業、舞場業、舞廳業、酒家業、酒吧業、特種咖啡茶室業、夜店業、飲酒店業、資訊休閒業、電子遊戲場業,即日起暫停營業,原則實施至110年6月8日止,視疫情發展滾動調整。

二、11處夜市暫停營業

台中管轄11處夜市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暫停營業,視疫情發展滾動調整復業日期。
1、 西屯逢甲夜市
2、 大甲蔣公路夜市
3、 中區中華路夜市
4、 北屯昌平夜市
5、 南區忠孝路夜市
6、 太平長億夜市
7、 東區旱溪夜市
8、 北屯太原夜市
9、 南區大慶夜市
10、清水五權夜市
11、北屯捷運夜市

三、宗教場所暫停團體活動且禁止大型遊覽車進入停放

台中境內宗教場所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「暫停團體活動」(例如集體法會、進香遶境等),周邊兩公里內進行交通管制,「禁止宗教活動之大型遊覽車進入及停放」(非屬宗教活動遊覽車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),視疫情發展滾動調整恢復日,防疫期間請大家務必配戴好口罩!

 

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指揮中心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,如有疑似症狀,請撥打:1922專線,或 0800-001922,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,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,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,民眾如未據實通報,將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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